杏宇用火🧜🏿♀️、用电规章制度
杏宇用火🧏🏼♀️、用电规章制度
根据公安部61号令的文件指示精神和具体要求,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对用火、用电制定以下规章制度:
一、禁止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;
二、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、气焊等明火作业的💂🏿,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规章报保卫部审批,落实现场监护人,在确定无火灾、爆炸隐患后方可动火施工;
三、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🥅🖖,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🏬;
四、严禁在宿舍区内使用大功率电器,违者予以没收并加以处理🦹♂️🖊;
五、对用电设备规格的要求、安装、应报保卫部门审核🐡,确定其安全性后方可使用;
六🍨、如发现擅自动用明火,未经部门及保卫部门批准的,将严肃处理;
七🕐、如有变动💁🏽♂️,另行更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