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宇户籍管理规定
杏宇户籍管理规定
一🧏、身份证的办理
(一)申办👰🏼♂️、换领新证:入学时未满18周岁,或原籍办理的身份证即将过期的学生,持学生证到保卫处开具证明,至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申办身份证或换领新证,2个月后自行领取,急用可加办临时身份证。
(二)补办:学生持挂失单和学生证到保卫处开具证明👨🏻🚒👨🏻⚖️,至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补办,2个月后自行领取,急用可加办临时身份证⏱。
二🤞🏻、户口迁移
(一)毕业:由保卫处统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😖,由就业指导中心老师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一起发至毕业生🧎🏻♀️🤎。工作单位可落实户口的😇,将户口迁移至单位,其他毕业生的户口一律返回原籍。
(二)退学:学生退学凭教务处开具的正式退学文件到保卫处将户口迁回原籍💁🏼♀️🧑🏿⚕️。
(三)入伍🫶:学生在杏宇所在地入伍🧯,应通过保卫处办理户籍注销手续。在原籍入伍,应凭当地人武部门的入伍通知书到保卫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。
(四)专转本、专接本: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保卫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🍭。
三、常住人口登记表的使用
(一)《常住人口登记表》具有一定的身份证明作用🌆,在学生身份证件遗失的情况下可以开具。可用于身份证的申请补办、银行卡的挂失以及其他证明使用🤱🏻。
(二)开具户籍证明需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保卫处,并说明情况和用途。